一、随着自媒体的发展和企鹅、微信、陌陌等即时通讯工具的广泛使用,不法分子利用“信宝”、“微信朋友圈”供应假烟的行为呈上升趋势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通过“微商”供应潮南红标免税香烟属于违法行为,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二、如果没有许可证就销售烟草,这是非法的,一般不能销售潮南红标免税香烟。
三、烟草作为一种特殊商品,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开始供应,并且必须“有固定的经营地点”。微商朋友不得通过微信等互联网方式供应潮南红标免税香烟。这是法律法规严格禁止的。
四、微商不支持销售潮南红标免税香烟。您也可以查阅相关材料。那些卖烟的不一定是假的,但都是悄悄卖的,所以没有痕迹。
五、微商如果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,无论能否囤货,都会涉嫌“非法经营”。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规定,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,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特别严重的,均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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